【信息发布时间:2024-12-17 10:54】 【我要打印】 【来源:《群众》杂志】
发挥数据要素在价值创造中的乘数效应,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。江苏省数据局将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、省政府工作要求,坚持改革创新、实践探索,深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,加快构建数据要素市场体系,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贡献数据力量。
深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是大势所趋
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是创新要素资源配置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保障。数据要素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生产要素和重要组成部分,已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。江苏要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,必须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,打破阻碍数据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,推动要素在经济主体间配置结构的协调优化,使数据以更高效率流向关键核心领域,促进经济的产出、结构等持续改善。
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是激活数据要素潜能,推动产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。数据要素具有显著的乘数效应和创新引擎作用。江苏传统产业优势明显,转型升级压力大,但潜力更大,必须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,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,促进数据、技术、场景深度融合,提升传统产业跨场景、跨行业协同创新水平,推动产业科技创新效率提升,催生新业态、新模式,建立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产业竞争新优势。
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是建设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数据要素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。随着数字经济在全球范围的迅速崛起,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,影响着各行各业的变革和创新。江苏要促进数据要素的流通应用、价值释放,必须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,加快构建符合数据要素特点的市场生态体系,提高要素质量和配置效率,引导各类要素协同向先进生产力集聚。
不断增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基础优势
数据基础制度加快构建。2021年以来,我省先后制定实施《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》《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》等法规规章,出台《关于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》《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政策文件,探索建立数据相关基础制度。
数据资源体系持续完善。构建全省一体化的公共数据平台,统一发布数据资源目录,一体构建基础库、主题库、专题库、部门业务库,基本建成标准统一、互联互通的公共数据资源体系,累计发布公共数据分类分级、平台接入、数据元等省级地方标准16个。遴选并推动南京、无锡等设区市开展数据确权和授权运营探索,逐步深化拓展。
流通交易机制逐步建立。南京、苏州、无锡、徐州、盐城、宿迁等地先后开展数据交易探索,构建了包括数据商入驻、产品上架、交易撮合、交易备案的流程机制,培育了一批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。截至2024年6月底,我省数据交易场所入驻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超过1000家,累计场内交易规模突破20亿元,初步形成数据治理、登记确权、价值评估等相关数据交易服务生态。
典型应用场景不断涌现。开展2024年“数据要素×”典型案例征集工作,两批次遴选出109个省级典型案例。3个案例入选全国“数据要素×”典型案例,入选数量位居全国前列,其中“多源数据融合提升稻麦重大病害监测预警能力”案例是全国首批20个之一,且为现代农业领域唯一典型案例。组织举办2024年“数据要素×”大赛江苏省分赛,围绕12个重点领域,形成47个赛题,共1176支队伍报名参赛,发掘了一批优秀特色项目。
基础设施支撑得到增强。统筹算力基础设施建设,发布全国首个省级算力基础设施发展专项规划,形成《2024年江苏省算力生态发展情况报告》。截至2024年6月,全省在用算力规模已达22.33EFlops,其中智能算力达8.85EFlops。开展算力供需匹配,无锡、苏州、扬州等地开展区域级算力网试点建设,统筹算力资源接入、调度和运营。
持续加大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力度
先立后破,稳步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。推动出台《江苏省数据条例》《江苏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》及实施方案,为数据要素流通利用、价值释放提供基础性支撑性制度保障。研究制定数据产权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、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等一系列制度规则,推动落实数据“三权分置”要求。探索构建全省一体化数据资源登记平台,率先在公共数据资源领域试点推进。推动数据标准化工作,组织筹建江苏省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,聚焦数据资源、流通交易、基础设施、融合应用、安全保障等重点领域,开展数据标准体系建设。
多措并举,着力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。建立多元化、全口径的数据资源体系。开展数据攻坚三年行动,推动部门强化源头治理,健全数据质量标准化监测评估体系,优化升级省公共数据平台,提升公共数据供给水平。开展企业数据资源调查,建立全口径企业数据监测机制。鼓励企业设置首席数据官,推动企业数据资源全流程合规治理。全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,以省为主、省市共建平台,制定数据资源应用规程、数据产品开发规范等配套文件,发布授权运营数据目录,构建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体系。打造高水平、互联互通的数据交易场所。加快推动省数据交易所成立运行,建立全省统一的数据交易制度体系。研究出台鼓励进场交易政策,引导带动社会数据进场交易,扩大场内交易规模,提升场内交易活跃度。推动省内外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,增强江苏数据交易竞争力和影响力。
适度超前,加快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布局。制定《算力基础设施发展实施方案》,推进省内算力基础设施梯次布局,引导智算中心规范化集群化发展,以南京、苏州为核心打造大算力智算中心集群。建设全省算力一体化调度平台,进行算力资源智能编排、弹性调度,逐步实现全省各类算力资源合理分配、供需匹配,切实降低企业、科研院所等单位用算成本。支持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先行先试,精准赋能城市算力网建设。以南京、苏州国家数联网建设试点为基础,推动全省一体化数联网建设。围绕工业制造、交通运输、医疗卫生、金融服务、教育科研及政务服务等重点行业,开展数联网应用验证。强化数据空间的示范应用,研究制定江苏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,组织开展数据空间试点示范。争创国家级数据标注基地,研究发展壮大数据标注产业的政策举措。
应用牵引,深化全域全场景融合应用。扎实推进“数据要素×”行动,落实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方案,办好“数据要素×”大赛江苏省分赛,组织好典型案例征集动员,加强案例宣传推广工作。出台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政策文件,打造一批江苏智慧城市建设样板。研究制定“人工智能+”“算力+”等行动计划,以多技术、多场景应用,深化数据开放共享和融合利用,推动人工智能、算力赋能千行百业,不断探索数据要素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。
繁荣生态,培育壮大数据产业。加快出台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的意见,从要素汇聚、流通交易、产品服务、技术创新、基础设施等方面强化政策安排,培育壮大多元化经营主体,培育认定一批数据企业,促进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数据技术、数据产品、数据服务,打造一批协同互补、特色鲜明的数据产业集聚区,构建竞争有序、繁荣活跃的数据产业生态。